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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企业

新办企业涉税事项有哪些?

2018-08-23 01:50:55

Q

新办企业涉税事项有哪些?

A

(一)新办企业按下列原则到指定的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1.银行、保险、国家级要素市场、海洋石油企业由原市税务三分局负责征管;

2.本市分支机构由总机构的税务机关负责征管;

3.其余由证照上地址所属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管。

(二)经实名认证且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税务机关可在受理当天办结全部10个税务初始化事项,企业只需一次前往办税服务厅现场,即可领取税控设备、发票及相关涉税文书。新办企业申请“新办企业当天办结”服务前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1.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完成单位公章及发票专用章刻制;

3.完成银行账户开立;

4.取得“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

(三)相关涉税事项包括:1.工商登记信息确认;2.办税人员实名信息认证;3.划分主管税务所;4.存款账户账号报告;5.财务会计制度备案;6.税、费种及其他认定(国民经济行业、登记注册类型);7.开通电子申报账户(含上海市网上税务局);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9.发票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及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10. 税控设备初始发行。


Q

新办企业涉税业务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A

对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税务机关可在受理当天办结全部10个税务初始化事项,企业只需一次前往办税服务厅现场,即可领取税控设备、发票及相关涉税文书。新办企业申请“新办企业当天办结”服务前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1.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完成单位公章及发票专用章刻制;

3.完成银行账户开立;

4.取得“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


Q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流程?

A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在网上在线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相关信息系统可自动调取,无需纳税人填报。

路径:上海市网上税务局——我要办事——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网上支撑平台

+了解更多,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22-9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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