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财税:上市公司董事财报披露前30日减持股票,证券交易所出示监管函
2022-11-01
上市公司董事财报披露前30日减持股票,证券交易所出示监管函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8月23日半年度财报披露,某董事8月22日减持公司股票,违反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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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岳昕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226 号
XX:
2022 年 8 月 23 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元隆雅图”)披露 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 8 月 22 日,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 12.21 万股元隆雅图股票, 成交金额 243.03 万元。
你作为元隆雅图的董事,在元隆雅图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 日内进行股票减持,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3.4.1 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第十三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杜 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2 年 9 月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