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红依据:母公司报表 vs. 合并报表
问:想要进行分红,那么分红是根据数目为正的单体母公司的财务报表列示的未分配利润核算还是根据数目为负的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核算呢?
答:首先,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其次,股东想要获得分红需要建立在公司有可分配利润的前提下,如果公司没有盈利,分红也就无从谈起。企业有可供分配的利润是分红的基本条件。企业将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再进行分红数额的计算。最后,上市公司分红是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数来计算的,不是以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数,即使合并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数为正也不以此为基础进行分红的计算,只有当母公司单体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才能考虑分红。
问:集团公司分红,母公司利润分配是以母公司报表还是合并报表为准?
答:以母公司单体报表为准。根据财会函[2000]7号《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以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为依据。合并会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不能作为母公司实际分配利润的依据。”新准则延续了上述观点,准则中要求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日常核算及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主要是为了避免在子公司实际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之前,母公司垫付资金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等情况,解决了原来权益法下投资收益不能足额收回导致超分配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