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财税合规】企业注意!频繁会计调整将会导致会计基础和内控被质疑!
在近期的一个案例中,一家企业因2020年至2023年间的频繁会计差错更正,引发了监管部门的密切关注。这些差错涉及多个财务报告期,对各期净利润和净资产均产生了显著影响。因此导致企业的会计基础和内部控制受到监管部门的严重质疑,认为其暴露出可能存在一些深层次管理问题,要求企业给出答复。
小编认为,这个案例情况不够特殊,是一个很普遍的案例,但就是因为普遍,每个企业都有可能存在,因此想要分享一下,希望大家能在学习案例的应对的同时,对企业的财税合规和内部控制管理投入一定重视和关注!
问询
问题 7.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根据申请文件,(1)发行人对 2020年至2023年1-6月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于 2023年12月5日披露会计差错更正相关公告,但未同时更正相关定期报告。(2)报告期内,发行人会计差错更正对各期净利润影响比例分别为-15.58%、-4.15%、-9.17%、-3.81%,对各期净资产影响比例分别为-0.10%、0.63%、-1.62%、-1.81%。(3)报告期内,跨期调整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坏账准备的调整对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影响较大。
请发行人:(1)说明对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履行相关内部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则要求,是否涉及待处理违规事项。(2)说明主要科目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原因,是否反应发行人会计基础薄弱,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说明针对会计差错更正相关内部控制的整改情况。(3)说明各期涉及净额法处理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模式、主要客户、销售内容及金额、收入确认具体单据等,结合资金流、票据流、货物流流转情况及相关证据,说明是否存在虚构交易、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说明对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履行相关内部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则要求,是否涉及待处理违规事项。
公司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主要系公司在本次北交所申报前,根据披露要求,重新检查申报期内各期数据披露口径,对申报期内披露数据口径进行统一。
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表列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5号--财务信息更正》第五条的规定:“挂牌公司对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进行更正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六条规定:“挂牌公司对已公开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第十一条规定:“挂牌公司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中应当披露的内容包括:…(五)挂牌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如有)对更正事项的相关意见。”
公司差错更正已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并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时由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更正事项出具了确认意见。公司已行相关内部程序,内部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则的规定。
公司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1-10 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章节相关要求,公司不存在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等情形;不存在因会计基础薄弱、内控不完善、未及时进行审计调整的重大会计核算疏漏、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以及恶意隐瞒或舞弊行为,未导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已行相关内部程序,程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5号--财务信息更正》规则要求,不涉及待处理违规事项。
二、说明主要科目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原因,是否反应发行人会计基础薄弱,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说明针对会计差错更正相关内部控制的整改情况。
(一)说明主要科目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原因,是否反应发行人会计基础薄弱,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
公司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主要系公司在本次北交所申报前,根据披露要求,重新检查申报期内各期数据披露口径,对申报期内披露数据口径进行统一。
1、2020年主要科目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原因、对财务报表的累计影响数如下:
2、2021年主要科目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原因、对财务报表的累计影响数如下:
3、2022年主要科目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原因、对财务报表的累计影响数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