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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久专家提示
本文通过转发一起税务案件提示:该企业通过其他收据、凭证代替发票使用,且收入未入账,少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企业所得税,被税务机关查处定性为偷税,予以补税和罚款;并对其以收据代替发票的行为经行了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风险提示人
企业、非企业组织、个体户、自然人
风险点
收据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宜久专家提醒
收据凭证等“白条”,不是合格的税前扣除凭证,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税前扣除凭证要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其中合法性就指的是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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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收据凭证代替发票 虚假纳税 偷税
宜久专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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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收据凭证代替发票使用被税务处罚!
2022年7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官网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开封市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公告,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