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导读
企业对外披露的信息,正在从传统财务报表进一步延伸。
2026年9月,财政部就《〈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以及电力、钢铁、煤炭、石油、化肥、铝、氢、水泥、汽车等9个行业应用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6日。此次文件并不是重新制定一套气候披露准则,而是在已经发布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基础上,进一步解决企业在实际应用中“怎么判断、怎么计算、怎么披露”的问题。
过去企业披露重点集中在收入、利润、资产负债和现金流。未来,至少对于部分行业和企业而言,投资者、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和产业链合作方可能越来越关注另一类信息:企业面对哪些气候风险、碳排放是多少、哪些资产可能受到转型影响、企业为减排投入了多少资金,以及这些变化最终会不会反映到经营和财务表现上。
这意味着,气候信息正在逐渐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的“非财务内容”,进入与经营、资产、成本和投资决策更加紧密连接的管理体系。
一、为什么这次不是简单增加一份“环保报告”?
2025年12月,《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正式发布。这套准则已经明确了企业气候信息披露的整体框架,包括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等核心内容。与此同时,准则还要求企业关注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产生的当期及预期影响。
因此,它和传统意义上的“环保数据披露”并不完全一样。
例如,一家钢铁企业面对碳排放约束,真正需要披露的可能不仅是排放多少吨二氧化碳,还可能涉及设备改造需要投入多少资本、未来能源成本是否变化、部分资产是否面临转型风险以及这些因素会怎样影响经营。
一家汽车企业面对新能源转型,除了自身生产环节排放,还可能涉及供应链、原材料、动力系统变化以及产品使用阶段产生的价值链影响。
当这些内容被纳入可持续披露体系后,气候问题就不再只是“环保部门的事”。
它开始和财务、投资、供应链以及企业长期战略发生连接。
二、为什么要单独给9个行业制定应用指南?
气候风险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不同行业差异非常大。
钢铁企业最关注的可能是能源结构、生产工艺和碳排放强度;汽车行业需要同时考虑制造环节和产品结构变化;煤炭、石油行业面对的转型风险又与制造业完全不同。
如果所有企业只使用一套通用标准,很容易出现一个问题:
规则知道了,但不知道具体业务怎么落地。
因此,财政部此次同时针对电力、钢铁、煤炭、石油、化肥、铝、氢、水泥和汽车9个行业制定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财政部此前也明确提出,要逐步形成“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行业应用指南”的完整体系,让共性规则与行业实际相结合。
这实际上释放出一个很重要的趋势:企业可持续披露正在从原则性要求,逐渐进入行业化、可计算、可比较的阶段。
三、企业以后需要“算”的,可能不只是利润和税
按照已经正式发布的气候准则,企业需要关注的指标明显超出了传统财务报表范围。
其中包括范围一、范围二和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受气候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影响的资产或者业务活动,与气候机遇相关的资产或业务活动,以及围绕气候风险和机遇发生的资本支出、融资或者投资金额等。
简单来看,未来企业可能需要同时管理几类数据:
| 数据类型 | 企业可能需要回答的问题 |
|---|---|
| 温室气体排放 | 企业自身及价值链产生多少排放 |
| 资产风险 | 哪些资产可能受到气候或转型因素影响 |
| 投资支出 | 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投入了多少资金 |
| 经营影响 | 气候因素是否改变成本、收入和现金流 |
| 供应链 | 上下游排放和经营模式是否影响企业 |
| 目标管理 | 企业设定了什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如何 |
这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范围三排放”。
它并不仅仅看企业自己的工厂和用电,而是延伸到价值链,包括购买商品和服务、运输、商务差旅、售出产品使用等多个环节。
这意味着,对于供应链较长的大型制造企业来说,未来气候数据管理可能会进一步向供应商和客户延伸。
四、气候信息为什么越来越接近财务信息?
企业最终需要关注气候披露,一个重要原因是很多气候问题最终都会形成财务结果。
例如,企业进行节能改造,需要形成资本支出;碳排放成本变化,可能影响生产成本;部分高耗能资产未来需要提前升级或者退出,可能影响资产价值;客户要求供应商降低碳排放,又可能直接影响企业能否继续获得订单。
《气候准则》还专门要求企业关注碳排放权交易、绿色电力证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减排量买卖、可再生能源合同等交易对资本化成本、费用、收益或损失以及未来财务报表的影响。
所以,未来可持续披露和财务报表之间的边界可能越来越紧。
过去企业可能由可持续发展部门单独整理一份ESG报告,财务部门负责另外一套账。
未来更成熟的管理方式,很可能需要让两套信息能够互相对应。
例如,一份报告披露企业投入5亿元进行低碳改造,那么财务系统里相关固定资产、资本开支和折旧信息也应该能够形成相应关系。
这实际上对企业数据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五、汽车、钢铁等企业是不是马上都必须执行?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
目前《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虽然已经正式发布,但财政部明确,在实施范围和实施要求另行作出规定之前,由企业自愿实施。此次发布的气候应用指南和9个行业应用指南目前也仍然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并不是已经要求所有相关行业企业立即强制执行的新规定。
因此,不能简单理解为:“汽车、钢铁等9个行业从现在开始全部必须披露气候信息。”
但从整个制度建设路线来看,方向已经比较明确。
财政部此前提出,可持续披露准则将采取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的渐进方式推进。国家统一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的建设目标,是到2030年基本建成完整体系。
因此,对大型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处于重点行业中的企业来说,当前更像是一个提前建立数据和管理能力的阶段。
六、为什么中小企业也不能完全认为“和我没关系”?
虽然当前制度建设重点首先指向大型企业和重点行业,但气候信息披露具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它会沿供应链向上下游传导。
例如,一家大型汽车企业需要计算价值链排放,就可能向零部件供应商获取相关能源和排放数据;一家出口企业面对海外客户的供应链管理要求,也可能需要提供自身生产环节的碳排放或能源使用信息。
这时候,中小企业可能并不是因为监管要求直接披露,而是因为客户需要数据。
因此,未来企业是否需要建立气候数据体系,不能只看自身是不是上市公司,也要看企业处于什么产业链、主要客户是谁、是否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特别是汽车、钢铁、铝、水泥等供应链较长的行业,核心企业披露能力升级以后,上游供应商的数据管理要求也很可能随之提高。
七、对企业财务部门来说,新的挑战是“财务数据之外的数据”
气候披露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大量数据并不天然存在于财务账簿中。
企业财务系统知道电费是多少,但未必直接知道用电对应多少范围二排放;知道设备投资金额,但不一定标记哪些项目属于低碳转型投入;知道供应商采购金额,却未必掌握其价值链排放。
因此,未来企业进行可持续披露,很可能需要财务、生产、供应链、能源管理、投资、人力和信息系统共同参与。
这也和2026年以来财政部持续推动的会计数智化、财务数据治理形成呼应。
企业真正需要建立的,不只是一个披露模板,而是一套能够持续产生、核验和解释这些数据的内部管理体系。
结语:企业报表正在从“过去赚了多少钱”,走向“未来还能不能持续赚钱”
传统财务报表主要回答一个问题:企业过去经营得怎么样。
气候和可持续信息披露正在增加另一个维度:
未来有哪些风险和机会,会影响企业继续创造价值。
财政部此次进一步推出气候准则应用指南以及9个行业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意味着我国可持续披露制度正在从搭建框架进入更加具体的应用阶段。
对于企业来说,现在不需要因为一份征求意见稿立即重建整个管理体系。
但大型企业、上市公司、重点行业以及已经深度参与全球供应链的企业,确实需要开始关注一个新的管理问题:
以后企业真正需要“算”的,可能不只是收入、利润和税。
还有能源、排放、气候风险,以及这些因素最终会对资产、成本、现金流和未来经营产生多大影响。
这可能才是气候信息逐步进入企业披露体系,对财务管理最重要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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